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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沪农机[2009]14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产业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农机化办决定于4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全市“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并在4月下旬组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分片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2009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上海农机死亡事故的控制数是1个。年初以来,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虽然平稳,但安全生产压力依然很大。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到遏制农机伤亡事故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扣“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主线,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层层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农机死亡事故。

  二、突出检查重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针对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重点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查验、违法行为治理、事故隐患排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和机库油料库消防等工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组织力量,明确职责,深入基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盲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

  三、检查形式

  本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以自查和分片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4月27日至29日,由市办组织分片对口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南汇区、闵行区、奉贤区组长倪祥飞

  第二组宝山区、青浦区、浦东新区组长王永新

  第三组金山区、崇明县、农垦分所组长任宏

  第四组松江区、嘉定区组长王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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