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研究制定支持中心城市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海口、三亚对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市县发展的统筹协调,促进市县间重要基础建设、重要资源开发等相互衔接与协调。启动三亚市城乡一体化试点。
(牵头领导:罗保铭、方晓宇、陈成;督办人:徐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相关厅局,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落实时限:2009年)
25.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益。推进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立法工作,将全省散居少数民族列入省重点扶持对象。
(牵头领导:符跃兰;督办人:种润之;责任单位:省民宗委、省扶贫办;落实时限:2009年)
26.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完善推进联手扶贫和“三集中”扶贫工作意见,健全“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机制。
(牵头领导:符跃兰;督办人:种润之;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落实时限:2009年)
27.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鼓励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研究制定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和鼓励开展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海防林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
(牵头领导:方晓宇、姜斯宪、陈成;督办人:冯鸣;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务局、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林业局;落实时限:2009年)
五、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
28.确保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按照省委《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的要求,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制,认真推进《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民生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落实、项目落实。
(牵头领导:罗保铭、方晓宇;督办人:徐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落实时限:2009年)
29.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把好教师“入口关”,引进优秀教师,加大师资培训、城市支教、教师定向培养力度。完善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考评机制,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推进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抓好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完善“三段式”培养模式,并逐步实行免费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