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由参加过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组织举办的手足口病诊疗培训班及手足口病重症患儿抢救的专家,就手足口病疫情上报和医疗救治有关规定、卫生部《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治疗、手足口病医院感染控制、手足口病转诊流程、手足口病病历书写等内容对各区县及以上医疗单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接受培训的技术骨干负责对辖区内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对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要重点培训其早期诊断、鉴别诊断能力;对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重症诊断、重症鉴别能力;对市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重症抢救能力。此外,要采取制作下发培训光盘、编写手足口病诊疗手册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患儿家长和社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教育。
(七)规范诊疗和危重患儿转诊流程。按照省卫生厅《手足口病门诊预检分诊流程(试行)》和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患儿登记、筛查和报告,提高重症患儿早期发现和抢救成功率。做好手足口病的报告工作,严禁瞒报,防止漏报、误报。对符合重症病例诊断标准的要转至危重患儿定点抢救医院诊治,区县定点收治医院承担普通病例的诊治和重症病例的筛查转诊。各定点收治医院要按照省卫生厅《重症手足口病患儿转运流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实施重症患儿转诊工作,保证患儿转诊安全。对拟转诊的患儿,必须经单位专家组会诊并根据病情进行初步治疗;转诊时,转诊医院须及时与危重患儿定点抢救医院联系,充分做好接诊准备工作,转诊医师要向接诊医师交待病情,认真填写《转诊记录单》。转诊时必须使用具备吸氧设备、人工辅助呼吸气囊等设备的救护车,并由医护人员陪同;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基本的生命抢救技术;对于病情特别危重,不适宜转诊的患儿,要及时请上级专家会诊,组织就地抢救。转诊病人的救护车在转诊结束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严防交叉感染。
(八)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市中心血站要根据临床用血需求,科学合理安排无偿献血。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增设献血点、延长采血时间、启用应急无偿献血者队伍等多种形式组织公民无偿献血;供血要保持10-15%的全血比例,不得以提供成分血为由拒绝提供全血。各医疗机构要保证至少3天的急救用血储备,医务人员要强化科学合理用血意识,严格执行输血核对制度,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