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9〕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七日
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 二○○九年三月)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重要意义
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和创业,通过加强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是关键。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城乡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整体偏低,已成为制约扩大就业、优化就业结构,推进自主创新、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重要因素。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与创业能力,是推动就业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开展好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与创业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就业、构建扩大就业与促进创业长效机制为目标,立足于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结构,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培训资源作用,强化就业与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就业与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实施培训与就业一体化运作,实现在同一技能培训平台上的城乡统筹共享与和谐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从2009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对8万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实施就业竞争能力培训,对14万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实施职业转换能力培训,对12万进城务工人员实施转移就业能力和技能提升培训,对3万城乡劳动者实施创业能力培训,使80%以上受训人员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年度培训任务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