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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办关于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意见的通知


  (四)对不符合质量和标准的企业及产品组织开展规范整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一些不具备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产品不符合标准、能耗高、工艺装备落后、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开展诊断和帮扶,经过帮助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要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无证生产企业要依法查处。

  (五)构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以区域监管为核心的质量动态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产业集群质量状况的监控。针对产业集群的产品特点和突出问题,加强质量监管抽查。要认真落实行政辖区质量和打假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区域性突出质量问题。

  (六)建立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一是围绕优势产业的提升和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建设一批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专业性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实验室和技术服务平台。对列入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范围的区域,优先支持建立国家级或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立服务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帮助区域内中小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和共性质量问题。二是以提升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为目的,搭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贸易壁垒信息平台。密切追踪和把握主要国家和地区检验监管技术法规的发展动向,及时掌握技术法规标准、产品信息和国际市场动态,引导帮助企业不断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增强对国际市场波动的适应能力和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各类技术机构作用,根据产业集群企业特点和需求,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咨询、计量检测服务等质监业务服务,建立质量管理服务平台。

  (七)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奖惩体系。引导企业强化企业质量责任和质量法制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信用水平。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不断完善质量信用体系,打造诚实守信的产业集群发展环境。

  (八)大力推进区域品牌带动战略。各地要根据产业集群实际,确立区域品牌发展目标,制定区域品牌培育、创建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努力发挥当地龙头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要从产品品牌发展为集群品牌,从企业品牌发展为区域品牌,从一地一品发展为一地多品,以品牌优势形成规模优势,大力宣传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区域经济质量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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