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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郑建〔2009〕6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郑东新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体安排和部署,应对经济危机对我市建筑业的影响,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我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房地产市场投资风险增加,我市建筑业下行压力逐步加大,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与去年同比都呈现下降趋势,建筑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建筑业是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对我市“扩内需、保增长”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因此,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行动,采取措施,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应对好危机的不利影响,促进我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深入开展做好企业服务年活动
  按照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做好企业服务年活动。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进一步更新服务观念,优化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形式,努力降低金融危机给我市建筑业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建设主管部门效能建设得到深化,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有效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确保2009年全市建筑业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
  三、优化建设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即时办结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同时,重点对全市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 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履职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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