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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棚户区改造重点为: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人居环境差、安全隐患大、影响市容市貌和经济社会发展并急需改造的地块。棚户区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

  (四)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棚户区改造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分步实施。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

  (五)封闭运作,政策扶持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和资金全部实行封闭运作,专门用于项目建设,财政资金适当进行补贴。要制定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化解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压力;并积极向省里争取优惠政策,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六)以人为本,妥善安置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城市新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要依法妥善补偿与安置被拆迁人。

  三、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立足于早解决、集中力量和资金加快解决棚户区改造问题”的总体工作要求,我市在棚户区拆迁、改造上的总体目标是:在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307万平方米棚户区拆迁任务;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400万平方米左右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任务。

  四、实施计划

  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拆迁307. 91万平方米,其中,徐矿集团58. 31万平方米,市区(含贾汪区)249. 6万平方米。五个区中,鼓楼区拆迁69: 75万平方米,云龙区拆迁31. 68万平方米,泉山区拆迁85.78万平方米,九里区拆迁23万平方米,贾汪区拆迁39. 39万平方米(见附件一)。具体计划如下:

  (一)2009年度完成152. 36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其中徐矿集团30. 3万平方米,贾汪区19. 96万平方米,市区102. 1万平方米。

  (二)2010年度完成155. 55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

  五、政策措施

  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除执行城建重点工程相关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在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项目和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的定销商品房建设项目部分中使用),其他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徐矿集团可在本政策框架内适当调整、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拆迁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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