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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锡政办发〔2009〕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块为主、加强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全市主干道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各地区、各部门为推动新一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路长制”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地区、各部门要学习先进,求实进取,推动2009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2008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08年“路长制”管理工作
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地区

  (一)“路长制”管理先进地区:滨湖区人民政府、锡山区人民政府、北塘区人民政府

  (二)“路长制”管理优胜地区:新区管委会、惠山区人民政府、崇安区人民政府、南长区人民政府

  二、路长单位

  (一)“路长制”管理先进路长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贸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计生委、市妇联、无锡工商局,崇安区委办、崇安区政府办、崇安区委组织部,南长区南禅寺街道、南长区迎龙桥街道,北塘区委办、北塘区政府办、北塘区委组织部,锡山区城管局、锡山区交通局、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锡山大队、锡山区东北塘镇政府,惠山区政府办、惠山开发区管委会、惠山区洛社镇政府,滨湖区城管局、滨湖区财政局,新区城管局、新区党政办、新区交通分局、新区梅村镇政府。

  (二)“路长制”管理达标路长单位

  市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人防办,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烟草专卖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崇安区纪委、崇安区政法委、崇安区经贸局、崇安区环保局、崇安区民政局、崇安区卫生局、崇安区司法局、公安崇安分局、崇安区城投公司,南长区委办、南长区政府办、南长区纪委、南长区委组织部、南长区委宣传部、南长区发改局、南长区建设局、南长区金星街道、南长区清名桥街道,北塘区纪委、北塘区政法委、北塘区教育局、北塘区环保局、北塘区民政局、北塘区建设局、无锡工商局北塘分局、北塘区科技局,滨湖区发改局、滨湖区教育局、滨湖区建设局、滨湖区国土局、滨湖区房管局、滨湖区农林局、滨湖区总工会,锡山区环保局、锡山区建设局,惠山区委宣传部、惠山区政协办公室、惠山区钱桥街道、惠山区玉祁镇政府、惠山区堰桥街道,新区社会事业局、新区经贸局、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新区经济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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