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
(建材[2009]292号)
各区(县)建委 (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2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市建设系统申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项目。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选报的项目要符合以上两个文件规定条件。申报单位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网站下载有关文件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于2009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天津市建委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