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事项受理区是纳税人具体办理涉税事宜的区域,设置上应当拉近距离、方便交流的需求。本区工作台的高度为1米左右,工作区内的微机外设显示屏可根据各单位财力,逐步调整为液晶17寸,工作台及工作桌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工作台外为纳税人办税等候区,应视情摆放座椅。
2、纳税人自助办税区。由税务机关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使纳税人轻松自如地通过自行操作来完成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和查询工作。
(1)提供网上信息化自助服务设备--配备相应网上办税电子设备,方便纳税人实现电子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等。
(2)安装若干部IC卡或投币电话。
(3)提供纳税人所需填写的各种表格的样本、笔、复写纸、印泥等文具用品。
(4)配置自助查询系统,方便纳税人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等的检索和查询。
3、政务公开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确定公开项目,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
(1)设置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资料架,及时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公示涉税事项。
(2)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执法或服务的主体、事项、依据、条件、标准、结果、责任、纪律等内容,并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税服务厅各窗口的工作职责。
第二,公开办事依据:公开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
第三,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税务登记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务稽查、减免税审定、出口退税以及停歇复业等有关事项的办事程序、要求和收费标准。
第四,公开办事结果:按需将纳税人的应纳和实征税额、违章处罚的原因、金额等公开。
第五,公开办事纪律:公开税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违纪处分规定。
(3)公示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工号。
(4)公示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设立征纳双方沟通箱,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整理、反馈。
4、便民服务区。由税务机关为方便纳税人完成办税事宜无偿提供涉税辅助和延伸服务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