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在农村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和各县(市)区间合作的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网络,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012年底,全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得到综合整治。
任务分解:
1、建立和推广以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并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市综治办负责)
2、贯彻国家和我市的开发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教育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市扶贫办负责,市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妇联配合)
3、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和管理,积极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增强其维权意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成员尤其是妇女自身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民政局负责,市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配合)
4、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市司法局负责,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5、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提高妇女反拐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维护、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负责,市民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配合)
6、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市教育局负责,市民政局、文化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