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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东陵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高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东陵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高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9]14号)


东陵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经区民政局同意的《关于调整公祭堂收费标准申请》收悉。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03]137号)有关规定和成本情况,经研究,对你公司高中档公祭堂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收费原则:
  (一)你公司(殡仪馆)必须设置普通告别室并满足使用,无普通告别室或不能满足使用的,本批复的收费标准不再执行。
  (二)高中档公祭堂收费必须坚持丧属自愿的原则,由丧属自主选择告别场地,殡仪馆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二、收费标准:
  (一)高档公祭堂(千秋堂)收费标准每次900元。
  高档公祭堂布置要庄严肃穆。免费使用和提供高档告别棺及围栏围花、花圈、空调、电子屏、投影、签到桌、音响、电脑;设休息室三个,并有室内饮水及休息设施。
  (二)中档公祭堂(功德厅、福寿厅)收费标准每次600元;(永安厅)收费标准每次400元。
  中档公祭堂布置要庄严肃穆。免费使用和提供中档告别棺及围栏围花、花圈、电子屏、投影、签到桌、音响;设休息室一个,并有室内饮水及休息设施。
  上述收费标准可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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