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划账基数的通知
(沈劳社函〔2009〕29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8]7号令),退休人员本人养老金或退休费低于企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企业平均退休费为划账基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划账基数。
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808元,2008年退休人员个人实际退休费低于上年平均养老金的,以808元/月为基数,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二、2009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划账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