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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专家信息库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专家信息库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局,各大专院校,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科技厅电子政务工作,推进省科技计划、经费、人才、成果、奖励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健全和完善科技厅专家信息库,形成专业领域全面、专家来源广泛、工作流程规范、信息传递及时的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科技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我省科技、经济、法律、财政、金融、管理等领域的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遵守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法规,以及科技届公认的行为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

  2.年富力强,可以参加相关工作,年龄不超过60岁(院士和知名专家不受此限制);

  3.具有副高职以上技术职称,优秀中青年人才和稀缺专业人才可放宽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财务类专家要求具备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

  (二)业绩条件:

  1.近5年内,获得过州(市)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人员;

  2.入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其培养对象;

  3.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承担过州(市)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或者承担过我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或者承担横向委托项目和自主立项取得了重大成果的人员;

  4.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5.在财务及相关领域(经济、金融、税收、资产、仪器设备等)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上述条件,财务型专家需同时满足4、5条,其他专家只需具备1、2、3条之一即可。

  二、工作要求:

  专家信息的征集,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统一报送。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表格报送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专家信息表的电子文件请到以下网址下载:www.yns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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