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云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云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开始对省内已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2009度年检,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二、年检资料
(一)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年度工作报告(2008年)。
(三)2008年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和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四)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管理记录和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记录。
(五)“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副本。
(六)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云南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存根与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2008年)。
(七)实验动物使用单位的“云南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第二联、实验动物来源和使用纪录,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纪录。
三、受理时间
2009年4月7日-2009年4月20日:请各单位将年检材料报送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受理窗口(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昆明医学院科教楼208室,邮编:650031)。
四、年检程序
(一)省科技厅下发年检通知;
(二)相关单位报送年检资料(云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及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请到云南省科技厅网站下载www.ynstc.gov.cn)
(三)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报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下发年检结果通知书。
五、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