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贵阳市2009届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由各学校填写后交各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各区(县、市)教育局基教科(股)应于7月中下旬将审核证书工作完成,并将2009届初中毕业生统计情况上报市教育基础教育处。
各区、县、市教育局,应为初级农职中校、初中农职分流班的毕业学生审核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三、毕业与补考
(一)初中毕业标准
1.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其中至少有4个方面的评价达到C等及其以上。
2.课程学习
在初中开设的13门课程中,语文、数学、体育3门课程都达到C等及其以上,其它课程至少有5门达到C等及其以上。
综合素质、课程学习的学年成绩评定和毕业成绩的评定均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
3.2009届初中毕业生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届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的通知》(筑教发[2009] 号)26号文件执行。
(二)补考
初三年级学生未达合格标准的,由学校组织补考。未报名参加2009年全市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统一时间,在学生原就读学校组织补考,补考不得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学校根据毕业标准和文化课补考科目成绩,确定学生是否毕业。
四、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毕业、升学工作
2009届初三年级学生毕业之际,正值贵州省和教育部“两基”迎“国检”期间,因此,各区(县、市)政府、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加强心理辅导和学法的指导。特别是针对学困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课外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传统美德教育,从机制上、政策上保障初三年级的学生留下来完成学业,保障适龄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如因学校工作不到位,导致普及程度不达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各方面的实际,加强对学生升学和就业的指导,鼓励有条件升学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报考各类高中学校,要教育学生做好毕业后的多种准备。对于选择升学的学生,要注意根据学生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帮助学生进行认真分析,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引导家长正确认识自己的孩子,选择切合学生实际的升学自愿。对于不能直接升入高中一年级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指导学生按有关规定参加劳动预备教育,做好就业或回乡参加生产经营的准备,在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好自己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