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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开展“树立新形象、办好避暑季”城市环境卫生和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所有道路(含道路上绿化分隔带以及市管河道以外的河段)的清扫保洁、渣土管理、垃圾袋装化、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以及公厕和垃圾台的建设、维护工作;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处罚和居民卫生费、垃圾处置费的收取。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市管道路以外道路、街巷的改造、维修和养护;负责市管道路以外的排水设施的管理及所有道路排水管网的疏通;17条排水大沟的维护、管理;区管道路违章占道检查和处罚。

  园林绿化管理:除市管公园和重要公共绿地外,其余各类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病虫防治,树木花卉的补植、更新;街头游园、花坛、绿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辖区内全民义务植树及义务植树费的收取工作。

  (二)市、区城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1.市城管部门的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日常巡察、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市管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组织市管道路、广场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全市市政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实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市户外广告、市区道路挖掘(占用)施工等行政审批工作。

  2.区级城管部门的职责

  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做好协调、指导、服务、督检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区管辖的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网格化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乡)和公共户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安排部署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其他业务。

  (三)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工作职责

  1.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动员和组织辖区驻地单位、广大社区党员、积极分子和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道路、院落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化美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环境和卫生达标活动。

  3.负责实施辖区内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4.参加检查、督促辖区新建住宅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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