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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开展“树立新形象、办好避暑季”城市环境卫生和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6.按规范设置行道树,做到每条道路的树种、树坑统一,树行整齐,株距5-6米,树径不小于10厘米,树坑使用统一盖板。无死树、缺树(因地下管线影响等特殊情况除外)和裸露树坑。中心环岛的城雕、绿篱、绿岛、绿带等地带实行全天候保洁。街头绿化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做好日常的管护工作,绿篱、绿岛、绿带内无垃圾杂物,因绿化建设产生的废料、渣土必须在当天及时清运完毕。及时查处随意砍伐、践踏绿地、损坏花坛以及在行道树上钉、拴、挂、攀、刻等破坏绿化行为。

  7.公交、客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规范车身广告设置;客运车辆无站外候客以及违反营运秩序追、吊、甩、宰客和不按规定进、出站等行为。起、终点站停车秩序规范有序,规范进站上下乘客,站点路面干净,无垃圾、废弃物,站房干净整洁。公交、客运候车站点及各类站牌、候车棚等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8.建立和完善违法建筑及时发现和拆除快速反应机制,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

  (二)市政设施管理方面

  1.保持河面无0.2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垃圾集积,无塑料袋、树枝、白色垃圾等固体漂浮物;滨河道路及河道保护范围内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入池,日产日清;随时清洗维护沿河责任范围内护栏、果皮箱、花池、座椅、踏步、桥涵、亭台、喷泉、浮雕、灯具等设施,残缺破损的及时修复,保持整洁、完好,无乱贴、乱涂、乱画。定期对沿岸树木、绿篱进行修枝整行,确保成活率达到95%以上;河道保护范围内无各类违章占道经营、作业现象;及时制止和处罚垃圾杂物倒入河内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各类违章行为。

  2.人行道板以彩板铺设,做到人行道板平整、无裸露地段、无眨眼石、美观大方;车行道平整完好,路面坑槽不大于0.2平方米;逐步实行雨、污分流,下水道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现象。进水井盖、人孔井盖完好无损;清掏下水道的废料必须在当时清运完毕,不得堆放道边。

  3.落实路灯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美观、亮丽,亮灯率在98%以上。

  4.严格市政设施的管理,坚决查处违章破掘道路、违章占道作业、堆物占道、停放车辆等行为。

  5.加强道路维修施工现场的督促管理,道路维修原则上应在夜间20时至次日清晨7时进行,做到围场作业、文明施工,建筑废料必须及时清运,白天不准有占道施工材料、废料。

  6.严格对占用市政设施停车场点的管理,做到停车场点标志齐全、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现场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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