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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9〕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筑各部队:

  清明节祭奠是中华民族悠久的民俗传统。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缅怀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利益而牺牲的革命先烈,继承发扬光荣传统,教育和团结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开展好清明节期间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属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驻筑部队要积极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广泛宣传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和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觉悟,自觉继承先烈遗志,在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贵阳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二、清明节祭扫活动安排:

  (一)4月3日(星期五)上午10点,在黔灵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举行“贵阳各界纪念革命先烈大会”。届时,邀请省、市及驻筑部队领导、部分老同志代表参加。相关部门、单位按分配人数(见附表)组织人员,于2009年4月3日上午9:30分以前签到入场。大会组织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二)高田宜烈士墓的祭扫由市红十字会组织;林青烈士塑像前的纪念活动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林青、卢焘就义处和百花山烈士墓的祭扫由云岩区政府组织,凤山、汤巴关、无名山、望城坡和毛克诚等烈士墓的祭扫由南明区政府组织;双拥广场的祭扫、杜蓉、卢焘烈士墓的祭扫由金阳管委会组织;百花湖烈士墓的祭扫由乌当区政府组织;白云烈士陵园的祭扫由白云区政府组织;张露萍等七烈士墓的祭扫由息烽县政府组织;其他烈士陵园和分散安葬烈士墓的祭扫由所在区(市、县)、乡(镇)政府组织。

  三、全市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的协调联系、检查落实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公安、林业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清明节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作一次全面检查,对损坏的烈士墓、烈士纪念建筑物,要做好维修保护等各项准备工作。市公安局要做好黔灵公园纪念大会和各祭扫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作,市林业绿化局要做好会场的布置等工作。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明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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