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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对省拨经费公路收费站(点)2008年度车辆通行费财务收支决算实施审计的通知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对省拨经费公路收费站(点)2008年度车辆通行费财务收支决算实施审计的通知
(浙公路〔2009〕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拨经费公路收费站(点)2008年度车辆通行费财务收支决算工作,了解和掌握省投资收费公路项目财务经营情况,根据我局200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决定对省拨经费公路收费站(点)2008年度车辆通行费财务收支决算及320国道建德段收费公路项目自开始收费至2008年财务收支与经营状况实施审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计对象
  23个省拨经费公路收费站(点)、320国道建德段收费公路项目业主公司。
  二、 审计主要内容
  (一)23个省拨经费公路收费站(点)2008年度车辆通行费财务收支决算审计。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业主、工程竣工时间、开始收费时间、投资额、投资比例、通行费上缴比例、通行费管理模式等);
  2.2007年度经常经费、专项经费结余是否根据我局决算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3.2008年度通行费收入上缴情况,有无截留、滞留通行费收入,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现象;
  4.2008年度车辆通行费票据(含统缴票据)领、用、结存情况;
  5.2008年度收费站经常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结余情况。
  (二)320国道建德段公路收费项目财务收支与经营状况审计。
  1.项目基本情况,工程竣工决算是否经过审计、批复;
  2.项目投资及建设资金筹措等情况(不含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开始收费至2008年底通行费收支情况;
  4.历年利润及分配情况;
  5.银行贷款的还贷情况;
  6.截至2008年底资产、债权债务情况;
  7.有无对外提供担保,有无以项目公司名义替其他项目融资等情况;
  8.收费站(点)上报的通行费收入报表数与项目业主公司实际收到数是否一致。
  三、 审计组织
  该项审计工作由我局统一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分组安排详见附件),社会审计机构向我局负责并报告审计结果。
  四、 其他有关事宜
  (一)审计时间为2009年3月至4月,具体时间由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自行安排。社会审计机构于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审计工作,并向我局递交正式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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