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清理政府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按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各负其责”的原则,我委重点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科学界定分类,在此基础上,根据条例第二章公开范围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内容,对公开范围涉及我委的事项进行分工,明确牵头处室,集中做好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并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总上报。
二、 依法遵规,阳光施政,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施行至2008年底,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件,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主要领导信息;我委制定或牵头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我委制定或牵头制定的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我委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情况;我委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等。对以上信息,我委按照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统一格式要求,分门别类,规范整理,认真编制了移交信息公开目录,将于近期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移交,切实方便社会公开查阅。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施行至2008年底,我委共正式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件,全部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给予了及时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情况满意率为100%。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自条例施行至2008年底,我委所有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自条例施行至2008年底,我委没有出现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部门政务平台尚未实现完全链接。我委办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棉花加工许可证等事项均在我委机关外网平台予以公示,与“中国河北”平台尚未实现充分对接共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仍需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在及时公开、准确公开、依法答复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履职尽责,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