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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林人字〔2009〕21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清明节期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在清明节之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大检查。单位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祭祖上坟增多,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严管野外火源,加强林区特别是旅游景区的防火巡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预案。人员和车辆较多的大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等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消防、车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开发旅游项目的,要首先保证安全,对缺乏安全保障的景点、旅游路线、娱乐场所和设施,要立即关闭,进行整改。对于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采取一切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及时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及早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林科院及驻外五个单位要抓好相关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值班,做到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一旦遇到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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