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对设立的分支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由所在各市(地)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加入省房地产业协会单位会员,房地产估价师应加入省房地产业协会个人会员,应积极支持和参与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开展的对估价机构发展有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日常跟踪管理,由省房地产业协会协助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的要求及委托,组织协助国家实施。房地产估价师考前培训和助理估价师、估价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中的注册估价师人数,以建设部注册到位的持证人数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机关公务人员及房地产业务部门工作的持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任职,不得参与估价机构市场化的评估活动。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参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3月15日起试行,期限为一年。
附件2:
黑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考评标准
类别
| 评 价 内 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分项标准
| 分项得分
| 合计得分
| 考评部门
|
一
票
否
决
指
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年度信用等级评价活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改、资质降级、末位淘汰(自行废业)处理。
(一)凡违反《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出卖、伪造和弄虚作假骗取《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
(三)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生违法及严重违规行为的;
(四)估价报告中编造虚假资料和数据的;
(五)估价机构违规操作造成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年度不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
| 0
| 0
| 0
| 0
|
所
在
地
市
房
产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机
构
资
格
与
素
质
| 机构
资
格
| 机构注册资本金符合资质等级条件规定的;
| 30
| 5
|
|
|
机构注册估价师占股份比例符合60%以上要求的;
| 5
|
|
机构法人具备规定“注册估价师”三年以上资格的;
| 4
|
|
机构注册估价人员数量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
| 6
|
|
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办公场所的;
| 2
|
|
按要求为从业人员办理人才和社保证明及缴费收据的;
| 6
|
|
机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 2
|
|
机构
素
质
| 估价机构二级资质以上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
| 10
| 1
|
|
估价机构专职估价师出现场勘查率达100%的;
| 3
|
|
估价机构从业人员专科学历超过80%的;
| 2
|
|
估价机构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并准时上报信用信息的;
| 3
|
|
估价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满足社会咨询需求的。
| 1
|
|
机
构
市
场
行
为
| 市场评估严格执行“中介委托合同”,并实施网上登记备案的;
| 35
| 4
|
|
| 所
在
地
市
房
产
主
管
部
门
|
现场评估人员:至少有两名专职估价师或一名估价师和两名助理估价师以上人员参加的;
| 4
|
|
估价报告认定:至少有两名估价师签字并加盖估价师印章的;
| 4
|
|
估价业务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估价时点准确的;
| 5
|
|
有严格规范管理程序,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的;
| 5
|
|
机构估价报告: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档案相符合的;
| 4
|
|
机构估价合同:电子中介委托合同与纸介质合同相符合的;
| 4
|
|
机构标准:估价业务有严格的工作程序或业务流程的。
| 5
|
|
社
会
诚
信
| 拖欠职工工资或不履行用工合同引起纠纷的;
| 25
| 2
|
|
|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 5
|
|
估价机构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2
|
|
估价机构许可外借使用的;
| 1
|
|
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未按程序办理合法手续的;
| 1
|
|
上报材料中有虚报、拒报统计资料的;
| 3
|
|
不支持或不参加行业学会组织的各项业务研讨及活动的;
| 2
|
|
因估价结果失实引发社会新闻媒体争议或欺诈行为的;
| 2
|
|
到异地做项目不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
| 2
|
|
估价机构实施网上虚假申报的;
| 3
|
|
未按本规定实施网络诚信档案管理申报的。
| 2
|
|
附
加
指
标
| 经营创新能力
| 积极支持参加开展和创建诚信企业活动的;
| 10
| 1
|
|
|
被省级评为“十佳”房地产估价机构的;
| 2
|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命名为“诚信、服务”先进单位的;
| 2
|
|
建立企业内部独立业务经营管理手册的;
| 1
|
|
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实施网络系统和局域网系统的;
| 2
|
|
在省内跨市、县(市)行政区年度估价面积达到 10000平方米以上的。
| 2
|
|
总计
得分
| 考核成绩满分
| 110
| 110
|
|
|
考核成绩实得分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