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09]146号)
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学院院长的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院长由何福泉变更为平桂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