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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注销莫尔道嘎林业医院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医院和大杨树林业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注销莫尔道嘎林业医院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医院和大杨树林业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内卫医字〔2009〕239号)


呼伦贝尔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注销莫尔道嘎林业医院等三家综合医院的请示》(呼卫字〔2009〕32号)收悉。为进一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梦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加强呼伦贝尔市各旗县中蒙医医疗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呼伦贝尔地区现有卫生资源,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莫尔道嘎林业医院、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医院和大杨树林业医院整合成立额尔古纳市中蒙医院和鄂伦春旗中蒙医院。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莫尔道嘎林业医院、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医院和大杨树林业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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