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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重新核定海拉尔区人民医院执业许可事项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重新核定海拉尔区人民医院执业许可事项的批复
(内卫医字〔2009〕238号)


呼伦贝尔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变更海拉尔区人民医院执业地点、法定代表人的请示》(呼卫字〔2008〕194号)收悉。为进一步优化海拉尔地区医疗资源配置,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海拉尔区人民医院与海拉尔铁路中心医院进行合并成立新的海拉区人民医院。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按照以下事项重新核定海拉尔区人民医院执业许可:

  一、医疗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靠山三道街9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二级综合医院

  四、医疗机构经营形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医疗机构核定床位数:300张

  六、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感染性疾病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蒙医科、麻醉科、病理科、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生化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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