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协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在高新技术、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产业的技术实施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四)在重大危险源治理、事故隐患监测、监察、信息等系统控制过程中有突出创新。
  第六条 应用技术成果奖主要奖励在提高重大危险源监测、安全生产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领域预防事故发生的科技水平过程中有明显创新的新方法、新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等应用性科技成果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 推广应用成果奖主要奖励在进行安全生产领域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或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应用技术成果奖和推广应用成果奖,按成果水平、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综合评定。
  第九条 济南市安全生产协会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项目数量为每年申报项目数量的1/3。
  一等奖:科技成果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或以上水平,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有很大推动作用;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等奖:科技成果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的;推广应用后,取得较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等奖:科技成果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市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推广应用后,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三章 推荐申报

  第十条 申请济南市安全生产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应用成果须经过推广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持有效益证明。
  第十一条 申报途径与要求:
  (一)各县(市)区取得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成果,通过县(市)区安监局或安全生产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向市安全生产协会申报;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济单位、市属科研院所、院校的科技成果,可直接报送济南市安全生产协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