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假药糖脂宁胶囊查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药品稽查总队,市药检所、万州药检所、涪陵药检所:
国家局与卫生部在2009年1月30日分别发出《关于查处假药糖脂宁胶囊的通知》(食药监稽函[2009]8号)和《关于立即停用“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09]17号),目前我局正在配合公安机关深挖假药源头,依法查处涉嫌销售假药的单位。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1、各部门对辖区内上市销售的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必须具备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未经检验的不得销售使用。各部门要在2009年3月1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全市范围内企业送检的批次尽量不要重复,有关情况可及时向市药检所咨询:汪忠华,联系电话:86072713,手机136183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