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渝食药监党组[2009]5号)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支部:
现将《中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机关各支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各区县分局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9年2月12日
中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人”为指针,以“学理论要精要管用”为原则,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组成,局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为列席人员。中心组成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充实。
(二)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机关党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根据市委的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提出学习任务和要求;组织实施学习,检查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落实;指导、督促下级党组(委)中心组的学习。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三)局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担任,局直属机关党委协助。主要职责:拟定学习计划,通知参学人员,提供学习资料,组织学习辅导,做好学习记录,负责学习考勤,整理学习情况。
三、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