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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指导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指导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目前,多数家庭对备用药品没有定期清理,存在大量过期药品。这些家庭过期药品,既有可能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也可能流入不法商贩之手对公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推动“健康重庆”建设,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知识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等便民服务活动,提高公众科学用药水平,为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指导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分局要借助“安全用药,健康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帮助公众了解过期药品的危害,提醒公众定期清理家庭过期药品,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各区县(自治县)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鼓励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动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三、各区县(自治县)分局要主动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企业沟通,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配合,切实做好过期药品回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参与药品回收活动的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监管和帮助,保证药品回收活动有序进行。对回收到的家庭过期药品,各区县(自治县)分局要加强监管,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封存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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