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科外〔2009〕1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省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我省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做好2009年度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加强部门协调与联系,现将《2009年河南省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河南省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 件
2009年河南省
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09年,我省建设科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建设部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以建设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建筑节能暨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为重点,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及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节能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应有贡献。
一、2009年度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市、县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分别达到95%和60%以上,完成1600万平方米的新建节能建筑及100万平方米左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建筑节能实现新增节约标准煤55万吨能力,建筑节能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建设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2009年度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条例》及《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确定的相关制度。
1.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在2009年2月份开展《条例》专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介,对《条例》进行全面报道,为《条例》的全面执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要有计划对民用建筑节能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节能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