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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市水利(务)局:

  为保证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我厅于2009年3月16日至20日组织督导检查组,分四片对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特别是实地抽检了部分项目的实体质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一)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截至2008年2月底,全省共批复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11座,批复概算经费7.31亿元;下达投资计划289座,下达经费6.47亿元;有295座水库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36亿元;有89座水库通过竣工验收。

  (二)建设管理情况。各地基本都能按《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各地均能较好地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等制度。

  (三)工程质量与安全。在建工程质量总体处于良好可控状态,实物质量基本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大部分地区的外观质量明显改进,施工现场管理有序。安全管理方面,各地均未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逐步规范。各项目法人均配备了相应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建设资金由财政拨至项目法人后进行实际支付或实行财政报账。建设单位基本能及时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签订合同,合同管理基本到位。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本到位、规范。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进展不平衡。目前各地在建的80座水库项目中有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但是部分县(市、区)有部分项目才开始主体工程施工,对照汛前基本完成建设的要求,工期较为紧张。另有个别县(市、区)的个别项目因各种原因,尚未开工建设。

  (二)工程现场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施工人员和设备未达到投标承诺的要求;二是部分地方监理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监理人员数量和监理措施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三是一些土方回填质量控制指标不明确;四是部分工程原材料检验频率不足或个别材料未进行检验;五是混凝土未能严格按配合比进行施工;六是有些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不熟悉;七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八是少数设计变更手续履行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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