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十)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最新发展态势,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学习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经验,建立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新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受理及时、反应迅速、程序合法、处理得当的执法机制,为全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提供示范。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库和全市知识产权诚信档案,提高侵权代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创新积极性,建立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十二)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侵权案件。坚持以保护促创新,每年集中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各领域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
(十三)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维护深圳口岸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加大海关执法力度,利用深港海关联合执法机制,打击深港两地跨境进出口侵权行为,发挥海关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中的影响力。建立全方位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鼓励企业充分运用海关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十四)加强分类指导,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根据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分A、B、C类,分别实行知识产权贴身保护服务、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和专利突破三大计划。针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考虑市场国和地区,分类绘制知识产权地图,定期分析尚存的创新空间、潜在的创新风险,明晰可选的创新路径。鼓励大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机制。2010年,完成200家高新技术企业“零专利”突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