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点、线、面结合,高起点建设。
示范工程的选择应充分体现LED照明产品的节能优势和产品应用的多样性,按照“以点带线,以线牵面”的原则确定实施内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确定建设方案。
(三)鼓励创新,培优扶强。
示范工程的建设,要优先选择在LED产业链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深圳本地自主创新产品,鼓励企业在产品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以及投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成果;以示范工程为引导,培育和扶持一批深圳企业成为在全国LED行业内有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
(四)政府表率,全民参与。
政府要在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具备应用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广使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构建体系,形成标准。
针对目前LED照明产品缺乏行业标准的现状,在示范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敢为人先,逐步形成深圳本地的产品标准,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LED照明产品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推动LED照明产品的标准化和模块化。
三、示范工程
(一)示范领域。
按照LED照明产品的节能特性、有关场所的应用条件和典型性、代表性、可推广性的示范要求,选择标志性建筑、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地铁、广场、典型城区等分批开展示范工作。
2009年实施会展中心、塘明路和科技园高新区等第一批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
2010年实施第二批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选择宝安中心区广场、地铁站以及市民中心地下停车场等作为示范点,充分展示包括商业照明、室内照明、建筑物景观照明等具有广泛用途的LED照明产品和应用类型;选择水官高速、湖滨中路、宝安大道机场隧道等典型隧道和部分新建、改建道路等作为主要示范线,展示道路照明、隧道照明等具有广阔推广前景的照明产品;选择深圳湾口岸(F1摩托艇赛场)片区、福田CBD中心区、光明新区等作为主要示范面,展示城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照明、光景设计、网络化智能控制、交通信号灯等高端应用效果。
2011年根据LED照明技术发展阶段和场所应用条件,实施大运中心片区以及部分新建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等第三批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