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上虞市百官街道外严废弃矿山治理工程百官街道外严村仙人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284号)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置上虞市百官街道外严村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的请示》(绍市土资〔2009〕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设上虞市百官街道外严废弃矿山治理工程百官街道外严村仙人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宗,暂定开采规模40万立方米/年,暂定出让年限3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3322323,Y:40586558。
二、拟设置的采矿权应一次性整体出让,矿区范围、出让期限应与开发规模及服务年限相适应。
三、该拟设采矿权应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四、该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划定及采矿登记手续应报省厅审批办理。
五、请上虞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本批复文件,做好该矿区地质工作及公开出让采矿权的相关基础工作,制定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实施方案报经省厅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