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件”作为保管单位的各文种和稿本的归档文件应以件为单位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回复性文件在前,报请性文件在后;收文处理单放在来文前面。
(六)装订前应将“件”内的各项按一定方式对齐。装订时应将左、下侧对齐。装订要牢固,达到文件不损页、不压字。
(七)归档文件采用线绳装订。文件较薄可由缝纫机装订;文件较厚采用三孔一线左侧装订。
三、归档文件的分类
归档文件仍采用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法进行分类。
(一)分期限是根据划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
(二)分年度。一般文件应按形成年度立卷,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对跨年度的文件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放入相应年度归档。
1、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年报,放在针对年。
2、长远规划,放在针对的最后年。
3、多年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年。
4、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专案、案件放在结案年。
6、会议文件,按会议的届次组合。
7、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责任者或名称组合。
8、机关管理和业务职能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按问题归档。
9、简报、刊物,可按名称或期号归档。
(三)分级别。不同级别的文件一般应分开归档;请示与批复转发与原件不可分开。
四、归档文件的排列
(一)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上级来文集中排列在本级归档文件之前,下级来文集中在其后。
(二)同一事由的归档文件排列,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或者按文件的重要程序排列。
(三)不同事由的归档文件排列,可按不同事由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按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还可按事由具有的共同属性排列。
(四)对具有保存价值,但未及时归档的零散文件,应排列在当年同一保管期限归档文件的最后,在归档文件目录备注栏中注明“此件与前X件为同一事由”;或与内容相关的某件归档文件装订成一件,并在旧档文件目录备注栏中注明“此件为两件”。并在插入文件的右上角盖“插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