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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机关文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9、本委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有领导批示并有处理结果的。

  10、本委财务预算表、决算表。

  11、上级机关对我委的指示、通知、批复(包括机构设置、编制、任免等)。

  (二)凡是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的工作依据、体现方针政策或重大问题的文件,下级机关报送的反映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

  1、国家召开的工作会议及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主要指标(有河南部分且需要我委贯彻执行的)。

  2、上级机关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各项工作通知、通报(需要我委贯彻执行的)。

  3、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以上的统计报表。

  (三)凡是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业务性文件,一般参考性文件,本机关和下级机关工作中形成的临时性、事务性和一般内容文件。主要包括:

  1、本委转发上级机关一般的通知性文件。

  2、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3、本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无处理结果的文件材料。

  4、下级单位非重大问题及一般性报告、报表等文件材料。

  (四)有关确定永久、长期、短期档案保管期限的具体要求是:

  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对我委的机构设置、编制、干部任免的通知、批复、批转的文件。                 永久

  2、省委、省政府编制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计划纲要及主要指标。                  永久

  3、国家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文件及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主要指标。

  (1)有河南部分且需要我委贯彻执行;       长期

  (2)无河南部分且不需要贯彻执行的;       短期

  (3)上级文件针对我省或我委的。         永久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各项工作的通知、通报等。

  (1)需要本委贯彻执行的;            长期

  (2)一般的属于参考性的。            短期

  5、非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各项工作指示、办法、规定、决议、决定、条例、制度、法令等。

  (1)属我委工作范围并需要贯彻的;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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