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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服务期满“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四、关于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大学生村官编制使用方面的意见。乡镇事业单位应在编制员额内聘用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如该乡镇(街道,下同)事业单位编制已满但急需聘用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各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可从本级事业单位空编中为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调剂部分人员编制,专项用于暂无空编的乡镇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待用人乡镇出现空编时,人事关系再相应划转;二是各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也可根据该乡镇事业单位3年内自然减员数量,核定拟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人数,并在今后自然减员中逐步核销。

  各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调剂的编制数量和拟使用的未来3年内自然减员数量,应由各区市县编委审核后报市编委办审定。

  五、关于未就业大学生村官的就业帮扶工作。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未实现就业并需要就业帮扶的,可到服务所在地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各服务中心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推荐等服务措施,帮助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实现就业。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可按《大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暂行办法》(大政办发〔2007〕128号)的有关规定,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申报的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可优先安排入驻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

  六、关于助学贷款代偿问题。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须于2009年4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助学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代偿登记审核手续。

  七、关于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享受的优惠政策,须按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八、关于考核备案问题。各区市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填写《大连市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并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各区市县要抓紧做好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事业单位招聘和续聘工作,并填写《大连市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就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略)),及时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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