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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抗寒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抗寒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韶市联〔2008〕4号 2008年2月6日)


  今年1月下旬以来,受持续强冷空气影响,我市遭遇80年一遇的雨雪冰冻灾害,供电、供水、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农林牧渔业损失惨重,给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困难。据初步统计,截止2月2日,我市10个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受灾,55万多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亿多元。根据气象预报,今后几天仍将以冷雨天气为主,高寒地区仍有冰冻现象,抗寒救灾和恢复生产的任务极其艰巨。为进一步加强救灾复产、灾后重建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保持强有力的战斗力,充分认识抗寒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艰巨性,各级动员,全力以赴,坚决完成确保干线交通畅通、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农业生产及时恢复、确保平安和谐发展的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徐建华同志和郑振涛同志为组长的韶关市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尤其是乐昌、乳源、南雄、始兴、仁化等重灾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亲自部署督办抓落实,及时帮助解决灾后复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把抗寒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明确责任,加大指导力度,加强技术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灾后复产工作组织到位、技术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广泛发动农民自力更生想方设法进行生产自救。采取政府扶持、社会捐赠、金融信贷、农户自筹等方式,尽快解决灾后复产所需的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帮扶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政策措施。

  4、做好灾情调查和核实工作。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天气发展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上报灾情动态和恢复生产进展情况。民政、农业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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