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上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工作,并落实与粮食清仓查库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储粮兰州分公司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4月3日前,中储粮兰州分公司负责向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省范围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农发行各级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各类分解、整合上报的资料,一律报Excel电子版和纸质两种格式报表。
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4月5日市州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对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各市州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各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粮食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市州级普查、省级复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州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市州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