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品粮库存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中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市州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4号),已明确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和全国粮食清仓查库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市州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参加企业自查、市州级普查及省级复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四是组织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对重点地区的粮食库存及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六是向省政府和全国粮食清仓查库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情况。七是编制全省范围内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按行政区域分解下达至市州。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做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各成员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各市州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