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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注重协作联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汛期、节假日及重特大自然灾害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发生自然灾害,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军民协同、社会参与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防灾救灾干部队伍和驻彭部队、武警消防、公安干警等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民间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四)高度关注民生,全力做好灾后恢复工作。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在灾后24小时内向灾区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等必需的救灾物资,切实解决好灾民的吃饭、穿衣、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问题,绝不允许出现因灾流离失所、外出逃荒等情况。大灾之后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明确时限,以最快的速度修复交通、通信、电力、市政、城镇供水、农田水利等因灾损毁基础设施,抓好倒房重建,组织生产自救,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加强灾区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灾区疫病防治和社会治安维护,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建立恢复重建责任制,完善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和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完善自然灾害事件调查评估制度,及时分析灾害原因,提出防范应对措施。
  (五)广泛筹集资金,健全防灾救灾投入机制。县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防灾救灾事业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与防灾救灾事业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救灾投入机制。逐步建立灾害风险分化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参加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积极稳妥地做好农业灾害保险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捐物,多渠道筹集防灾救灾资金。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六)层层落实责任,严格防灾救灾责任追究。深化认识,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救灾责任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社、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落实到抗灾救灾每一个工作环节,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对因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得力、处置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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