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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9〕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救灾工作要点

  为了全面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2009年救灾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办发〔2009〕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县救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各种防灾减灾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县救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两下降、三提高、五确保”。“两下降”,即在未发生巨灾的前提下,力争实现2009年因灾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常年明显下降。“三提高”,即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提高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水平。“五确保”,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2009年自然灾害发生趋势
  据气象部门预测,2009年全县年平均气温17.5℃,较常年正常;年降水量1200毫米,较常年正常。主汛期6~8月降水量500~600毫米,较常年正常;有洪涝,局部较重;盛夏有中等强度的伏旱(30天左右),强度较2008年重;年极端最高气温39.5℃左右,沿江河谷和低海拔地区可达40.0℃以上,年极端最低气温0.5℃左右。2009年汛期我县旱涝交替出现,总的趋势是旱重于涝。
  (一)干旱灾害。干旱较2008年明显偏重。春季有一般性春旱;伏旱从7月中旬后期开始,有中等强度(30天左右)伏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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