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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9〕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
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决定在2009年2月至11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行动(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平安彭水”建设,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控力度,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目标任务
  (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高于2008年专项斗争破案数。
  (二)通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一批涉电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三)严密防范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08年专项斗争下降20%以上,不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案(事)件。
  (四)严厉查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规违法收购行为,取缔无照收购站点,规范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经营行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备案登记证》发放率达到100%,探索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工作。
  (五)加强推进物防、技防措施,提高“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能力。“三电”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达到100%,组建专门的巡逻守护队伍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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