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反馈制度》的通知
(桂建设[2009]10号)
各市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2009年全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动态监管力度,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反馈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施工图审查机构掌握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第一手信息。这些信息对做好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有重要作用。因此,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执行本制度。请各市建委负责督查该制度在辖区内的贯彻执行情况。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反馈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反馈制度
一、为加强对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质量的动态监管,根据建设部第134号部令颁布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审查机构必须执行本制度。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认真填写以下3个表格,并在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分别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和所在市建委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一)广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信息表(表一)
(二)广西房屋建筑工程工图审查质量信息汇总表(表二)
(三)广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信息排序表(表三)
四、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填写表三时,请填写质量最差的9个项目,并附上质量最差的5个项目的原始审查材料。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填写表三时,请填写质量最差的6个项目,并附上质量最差的3个项目的原始审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