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01国道闫营子至娘娘庙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01国道闫营子至娘娘庙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交通[2009]162号)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承发改交能(2007)581号《关于呈报101国道闫营子至娘娘庙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省交通厅冀交函规(2007)314号《关于101国道闫营子至娘娘庙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冀咨项目评审二(2009)51号《关于101国道闫营子至娘娘庙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路线起自101国道闫营子收费站北侧,向东跨滦河,在冯营子、郭营子村南台地布线至黄土梁,采用隧道方案穿过黄土梁北山,沿滦河西岸至横水流子,再次跨滦河,终于娘娘庙,与101国道相接,全长约9.3公里。同时,建设凤凰山连接线,路线起自凤凰山大桥桥头,向南终于冯营子村,与主线相接,长约1.4公里。全线新建大桥2座,隧道1座。

  二、同意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4米。大中桥桥面净宽与路面同宽,小桥及涵洞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隧道长300米,宽度1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基层、底基层按照就地、就近取材原则合理选用,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后确定。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