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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迁西2×100万千瓦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迁西2×100万千瓦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
(冀发改函〔2009〕53号)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请批准迁西县大型火力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唐发改工业〔2008〕68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迁西2×100万千瓦工程项目作为储备电源项目,由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和北京良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土地、燃煤及运输、环保等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负责审查。请省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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