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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汉崴化学有限公司交联羧甲基纤维素纳药用辅料生产线工艺调整优化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汉崴化学有限公司交联羧甲基纤维素纳药用辅料生产线工艺调整优化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09]60号)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交联羧甲基纤维素纳药用辅料生产线工艺调整优化项目的核准请示”(石发改外资[2009]24号)收悉,依据《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对该项目予以核准,核准内容如下:

  一、同意河北汉崴化学有限公司对交联羧甲基纤维素纳药用辅料生产线实施工艺调整优化。项目总投资70万元人民币(折10.14万美元,汇率按1:6.9计,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二、工艺调整优化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进口货台螺旋式制冷主机,替代原工艺设计中的国产设备,对交联羧甲基纤维素纳药用辅料生产线的制冷环节实施工艺调整改造,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能耗的目的。

  三、项目选址在栾城县窦妪工业区华羽路西河北汉崴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址。所需水、电、汽等配套设施利用公司现有设施解决。项目建设期一年。

  四、项目附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第三款制造业第十一项医药制造业第十二条:新型药用辅料的开发与生产。

  五、该项目在建设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设备节能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附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的政策要求。请你委负责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

  六、此核准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年。请据此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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