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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金环模具有限公司汽车覆盖件模具生产建设项目延期的复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金环模具有限公司汽车覆盖件模具生产建设项目延期的复函
(冀发改函[2009]28号)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河北金环模具有限公司汽车覆盖件模具生产建设项目延期的请示》(石发改工业[2009]4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54号备案证备案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截止目前为止,该项目的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已办理完毕,工程已开工,部分设备已到位,根据企业申请,由于进口设备供货周期长等原因,致使项目不能按备案证规定的时间完成。为使项目顺利实施,同意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09年12月,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54号备案证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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