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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9〕36号 )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关于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关于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意见
(省经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和省政府出台的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当前流动资金紧缺、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低迷等诸多困难,促进工业企业恢复生产、稳定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落实执行好国家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牢牢抓住国家加大投入、扩大内需、保持增长和对青海等省藏区实行特殊支持政策的机遇,从谋划项目、争取资金等方面抢抓机遇,真正把政策用足、用好。

  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在合理有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的同时,进一步让利于工业企业。金融机构要提高审贷效率,在一定时期对优势重点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铁路部门要重点支持对全省工业发展有支撑作用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努力做到有请必装,随请随装。电力部门要进一步出台鼓励措施,促进新增产能尽快投产。财政、税务、社保、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实施有效措施和各项专项资金的拉动,形成相关部门多管齐下、扶持企业共度难关的局面。各地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密切监测本地区工业经济运行状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服务与协调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各有关地区和企业要抓紧复工生产,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工型企业要尽快复工,不要贻误生产、发展和占领市场的时机。省经委要加大督促力度,促进全省工业企业全面复工生产。

  四、当前是项目建设的最佳时期,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项目建设如期进行。一是抓好新开工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落实装备制造工业园、3000吨单晶硅、110万吨纯碱、10万吨金属镁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加强续建项目工作力度。着力抓好多晶硅、电解铜箔、铝箔、铝型材、青藏绒毛科技产业园和联二脲系列精细化工等重大续建项目,力促续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三是狠抓投产项目工作。重点抓好50万吨铝型材、百万吨复合肥、1250吨多晶硅、100万只铝合金轮毂和1万吨电子铜箔等35项年内可投产项目,力促其尽快形成新的产能,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和协调,认真抓紧做好今年新开工重点项目的环评、安评、贷款、资源配置等工作,力促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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